隐私政策
南京蓝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称“本公司”)提供以零售领域为中心的AI系统的开发以及对客户公司所交付数据的分析和应用服务,并深知保护所收到数据的重要性。为确保客户企业、股东等利害关系人放心交易,本公司一贯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等(以下称“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审慎管理所收到的个人信息。为此,本公司制定了本个人信息保护方针(以下称“隐私政策”),作为个人信息处理的基本方针,并致力于合法且妥善地处理本公司所收到的个人信息。另外,使用本公司提供的网站等各项服务(以下称“网站等”)的客户视为同意本方针。
1. 个人信息的获取及管理
本公司通过合法且适当的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为防止所获取的个人信息被未经授权访问、丢失、被篡改及泄露等问题,本公司采取严格的安全管理对策和措施,同时在发现问题时及时补救,并采取预防措施。
2. 使用目的
本公司在以下使用目的的范围内获取、使用、提供下列个人信息。
本公司垂询者的个人信息
应对本公司垂询者的垂询等的联络
介绍本公司的大数据运用服务、数字营销服务、各种研讨会/活动
垂询内容和记录的管理
客户方人员的个人信息
介绍本公司的大数据运用服务、数字营销服务、各种研讨会/活动
与客户企业等的合同相关业务的履行
本公司访客的来访记录管理
各种研讨会/活动的运营
与本公司各种研讨会/活动参与者的联络
因客户委托所收到的个人信息
与提供大数据运用服务或提供数字营销服务相关的客户之间的合同的履行
本公司产品或服务的验证实验和改善等
考虑或希望加入本公司人员的个人信息
人才录用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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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录用候选人的联络及录用相关文件的发送
3. 个人信息的共同使用
本公司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后,可能于本公司集团内在上述使用目的范围内共同使用所持有的个人信息,如下所示。
共同使用的项目
在各种咨询时被告知或办理手续时收到的姓名、住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个人信息
因提供各种服务,收到客户企业等提供的姓名、住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个人信息及服务使用记录
共同使用者的范围
南京蓝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以下分支机构
南京蓝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共同使用的个人信息的管理负责人
南京蓝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本公司可能在为实现上述使用目的所必要的范围内,委托第三方处理所获取的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该情况下,本公司将事先根据本公司标准对受托方进行评估和选定后,签订包含个人信息处理条款的合同并进行适当的监督。
除上述1所述情况或共同使用的情况以外,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提供所获取的个人信息。但是,事先征得同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不在此限。
5. 向境外第三方提供
如向境外第三方提供个人数据,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征得同意等必要措施。
6. 欧盟境内居民数据的处理
根据欧盟成员国及欧洲经济区协定,对用于识别或可识别冰岛、列支敦士登及挪威等欧盟(以下称“欧盟”)境内居民信息(以下称“欧盟境内居民数据”,将该欧盟境内居民数据主体的自然人称为“欧盟境内居民数据主体”)的处理,本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如本公司作为GDPR中的管理人处理欧盟境内居民数据,除另有法律依据的情况外,本公司应向欧盟境内居民数据主体明确说明欧盟境内居民数据的处理目的及其他GDPR项下的需要告知事项,并取得欧盟境内居民数据主体对该处理的明确同意。
另外,取得同意时的说明应使用清晰明了且浅显易懂的语言,以易于理解且易于访问的形式,通过明显区别于其他案件的方式明确说明。
就从欧盟境内居民数据主体取得的对欧盟境内居民数据处理的同意,本公司应保存记录,以便被要求证明该同意时可以出示。
本公司就本公司处理的欧盟境内居民数据被要求行使GDPR项下数据主体所拥有权利的,本公司应按照GDPR的规定予以应对。
本公司作为GDPR中的处理人处理欧盟境内居民数据时,应按照该欧盟境内居民数据管理人的指示,妥善处理该欧盟境内居民数据。
就本公司作为GDPR中的管理人处理的欧盟境内居民数据,如您就GDPR项下数据主体所拥有权利的行使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的,可以通过“11.个人信息垂询窗口”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另外,应对咨询时,本公司将确认是否为您本人或您的代理人。
7. Cookie的使用
如您启用Cookie,在您浏览使用了本公司服务的网站时,本公司会在部分网站等上自动获取您浏览过的广告、网页等信息。该类信息无法用于单独识别个人,本公司使用该类信息仅为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
8. 个人信息的披露、更正、添加、删除或停用请求
您可以经由下述11.的咨询窗口,要求本公司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式披露、更正、添加、删除或停用本公司持有的个人信息(持有个人数据)。但是,如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本公司可能无法披露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敬请知悉。
因披露而有可能损害本人或第三方的生命、身体、财产及其他权益的
因披露而有可能严重妨碍本公司业务正常实施的
披露违反法律法规的
本公司将迅速响应您本人提出的披露请求,并在因此出现错误信息时及时更正。请您理解,该情况下,从严格管理个人信息的角度出发,我们可能要求您出示文件等证明披露请求人为您本人。此外,请您理解,披露个人信息时,也可能需要您按本公司规定支付披露手续费。
9. 第三方公司链接免责声明
本网站链接所指向的南京蓝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外的第三方公司的相关事项不属于南京蓝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责任范围。该些事项应遵照该公司制定的规约及隐私政策。
10. 隐私政策的修改
本公司可能会适时修改或修订隐私政策以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修改或修订隐私政策时,本公司将在本网站上发布其内容,请客户企业、股东等利害关系人充分确认修改或修订后的隐私政策。
11. 个人信息咨询窗口
如对隐私政策有任何疑问,或对本公司的个人信息处理有任何问题或咨询,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南京蓝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客户咨询室
MAIL :shenzhan@lanzhao.net TEL:400-118-2188